利益博弈时代的旅游规划(一)

来源:搜狐博客 作者:巫宁 时间:2006-10-12 点击:

  去年和前年,我为绿皮书撰写《NGO:旅游开发与保护博弈中的新兴力量》这一报告时,曾关注过这样一个案例:在云南香格里拉一个美丽的村庄,当地居民世代敬奉保全的自然景观正面临掠夺式开发的威胁。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算斥资购买千湖山的开发权,投资一条2600米的空中索道,直通千湖山顶的神山,还要在山上建酒店以及几百万元的其他投资项目。这样的投资计划,既与千湖山的自然环境格格不入,也不尊重当地人敬畏神山圣湖的文化习俗。在此之前,一个名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与传统知识研究会(CBIK)的NGO,带着25万元资金来到吉沙,开展基于社区的生态旅游项目,旨在探索社区能力建设和保护生态和文化的旅游之路。开发商遭遇了来自CBIK和村民的质疑,于是更加迫切地向规划者和规划评审者施加影响,力图使体现其发展意图的旅游规划尽快获得评审通过,为开发活动正名。而NGO作为回应,也积极利用其建议权,敦促县乡级政府以及建设部主管部门对发展规划进行慎重的审查。

  我本人参加的旅游考察中,也常常感受到一些利益主体施加影响的意图,了解到政府、投资商和当地社区各自的考虑和复杂的合作—博弈关系。这样的情况其实极为普遍,也及其正常。社会学家孙立平说,我们的社会正在进入利益博弈时代。在市场社会的框架下,任何一个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形成一组利益,从中滋生出一群分享这种利益的人,并围绕这种利益进行博弈。在政府之外,一些强势利益集团经常采用的博弈手段之一,就是对地方的发展规划施加影响,以期通过规划合法化包含其利益、意志的发展要求。

  当前中国处在经济转型期,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市场力量增强、政府职能转变、利益集团化、价值多元化、公平问题凸现等正成为我们一切经济活动的现实背景。社会运行过程中充满了矛盾和冲突,整个社会十分关注财富的聚敛。旅游开发是一个富于利益刺激的场域。但旅游业又是一个“基于社区”的产业,承载着保护利用自然环境、弥合地区差距、均衡社会利益、提高人民福祉,提供公共休闲空间的期待。

  这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增长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现实中是十分尖锐的。但事实上,大多数规划者似乎可以置身事外。现实中很尖锐的矛盾,在文本中可以显得全无矛盾。我们的旅游规划常常用普遍皆准的原则去架空对现实矛盾冲突的回应,纵然规划师也知道,某些原则是行动者不愿也不会去实施的。我们的旅游规划常常是少数专家为政府以及利益集团的代言或是一家之言,而不是社会充分交流对话的结果。它没有考虑到博弈的利益群体,更没有考虑到“一个可实施的规划须是博弈均衡的结果”。我们的规划者是技术论者,是文本工程师,总可以按照程式和规范的要求,在书斋里生产出大量的文本来。而“文本不为所用”恰恰是规划者为自己开脱,生产出更多无用文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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