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再被“忽悠” 新规将出台

来源:央视《第一时间》 作者: 时间:2007-12-20 点击:
编辑评论:旅游购物一直是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赚取利润的主要方式。如邬敬民写的《让我如何不宰你》,导游买团的回报就是购物返点。尽管有了这样的规定,但作为旅游质监部门来说,依然需要看到相关证据才能对旅行社给于处罚。那么什么叫欺骗胁迫游客购物?合同外购物如果是游客要求的怎么办?谁来举证?如何举证?旅游管理部门有没有想到如何保证旅游从业者的利益呢?这些细节还有待解决。

  如果带薪休假制度将来能够落实,大家就可以不用挤春节的出游高峰了。以前大家报团出游,经常会很被动,比如被强制消费什么的。不过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就修改"旅行社条例"公开征集意见。新条例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详细的解决办法。

  经常报名参团旅游的游客,可能都有被带到旅游景点购物的经历。游客:我就去九寨沟旅游时被忽悠购买了5万多元的玉石、药材等旅游纪念品。

  修改后的旅行社条例明确指出,对于欺骗胁迫游客购物、在合同之外安排购物的旅行社,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旅行社与游客在出发前必须签订旅游合同,并明确约定安排购物的次数、停留时间和购物场所的名称。游客:我觉得这非常好,出去旅游就是玩,不能被购物所替代。

  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特别是五一黄金周以后,游客对于旅行社安排合同之外购物的投诉持续下降,只占总体投诉的1/5左右。旅游管理部门也提倡旅行社尽量安排开放式购物,将时间和购物选择权归还给游客。北京市旅游局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 副所长 朱毅 :比如说游客到北京王府井自由购物2-3个小时,而不是带游客到指定的购物商店

  今天这个旅游条例意见稿就停止在网上征求意见了,根据大家的意见,国家法制办将会在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在今后公布正式的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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