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旅游业如日中天,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旅游行业,同时选择旅游作为消遣的行为活动越来越普遍。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旅游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原本就低价接团的旅行社面临生存危机,如今更加危机重重,旅行社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生存,那么低价接团,旅行社如何解决生存问题呢?
利润是原始资本积累的基础,没有利润或负利润,我想任凭谁也不会愿意做这个亏本的买卖。那么为了争夺市场而低价接团的旅行社就要想办法盈利。既然利润不能从游客身上获得,那么就得从自身节省——节约成本——经济学上降低成本也就是在提高利润。“做旅游的,钱不是赚来的,是省出来的。”怎么省?在客人这头是万万不能省的,一省就遭投诉,那就在另外一头省,争取低价房,低价车,低价机票,低价景区门票等等。如何获得低价于是就有了协议酒店,协议票务等说法。何为协议?顾名思义就是本着志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在享受对方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与对方相应的优惠。
(一)旅行社与酒店
双方签订协议后,对旅行社而言,最关注的就是是否保证客人入住和房价问题,那么通过签订协议之后就可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合作伙伴,酒店在给予旅行社优惠的同时也要求旅行社给于相应的保证,对酒店而言每日每月甚至是每季度的入住率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就要求旅行社给予一定的入住量。具体协议内容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后敲定(很遗憾我找不到详细的内容),我所知道的具体例子就是桂林春秋和桂山大酒店为协议单位,据说春秋的团在该酒店享有绝对的优势——无论是价格上,还是客房的质量上。
(二)旅行社与票务(机/车/船票)
在整个旅游行为活动中,交通始终是个无法逾越的瓶颈,有很多景点因为交通条件导致可进入度差,最终影响景区的前景。在本文要说的是业界常说的大交通——往来于旅游始发地到旅游目的地之间的机票,火车票,轮船票等。大家都知道,黄金周来临时,很多游客因为旅行社无法预定机/车/船票而不能及时返程。如果旅行社与相应的票务之间建立一个保障措施,那么这个问题就可以适当避免或减少了,当然利益与风险并存,旅行社在享有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风险问题,考虑给票务的补偿措施等等。
(三)旅行社与景点
就桂林来说最明显倾向于这种方式的就是旅游发展总公司跟各个旅行社之间,旅游发展总公司号召旅行社主推三山一洞一公园,旅行社就全力主推,而作为给旅行社的回报,旅游发展总公司在年末结算时会按人头给旅行社一定的报酬,这就在利益上给旅行社一定的让步,虽然单位人数内回佣金额不多,但是人数积累到一定量时,总金额还是很可观的。
其他的三方面自然如法炮制,至于具体的协议内容视双方协商而定,这里仅仅提个思路建议。一般来说没有实力的旅行社不敢提前控房控票,那么通过签订这样的协议之后,双方不仅能互相分得利益也能共同承担风险,然而对旅行社而言,最主要的约束条件就是业务流量,因为只有业务流量大了,它的利润才能更高收益更好。所以提醒旅行社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同时应该考虑利益均衡问题。
本文是针对低价接团而又不损害游客利益的前提下作出的分析,希望对各位旅游界的朋友有所帮助,其中难免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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