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美国旅游开放、加拿大旅游开放谈判等问题,让ADS问题再度进入让旅游研究者们的视野。
WTTC曾在这份《WTTC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及旅行业报告chinahksar(chinese)06》当中,对中国实行多年的“ADS”制度做出过评价,并直言“必须要求中国尽快撤销特许目的地资格(ADS)”。我们不妨将与此相关部分拿来,再来一读:
为了发挥出旅游业的最大潜能,中国政府必须将出境旅游和入境旅游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就像三脚架的第三条腿一样,没有强大的出境游市场,旅游业发展就无法平衡和可持续。因此,必须要求中国尽快撤销特许目的地资格(ADS)的要求,允许外国旅游业者和国家旅游机构无限制地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也取消对旅行社出境销售的限制。在这同时,旅游业还需要通过提高消费者权利的透明度、自我调整价格和质量、以及建立完善的合法经营框架,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鼓励中国旅游业者投资海外,也有助于加强中国旅游业者的能力和走向世界。
毫无疑问,如果真到了WTO打官司,中国落后的政府管理思维下的“ADS”制度,不会有任何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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