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世界旅游组织有157个国家会员单位。到目前为止笔者查询到123个国家,其中单设国家旅游行政主管的国家有37个,占30.0%;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设在中央政府(内阁)工业、商贸等经济部之内的国家有19个,占15.4%;旅游行政主管机构与工业、商贸等经济部相结合的国家有16个,占 13.0%;旅游行政主管机构与文化部等相结合的国家有20个,占16.3%;旅游行政主管机构与环境部等相结合的国家有15个,占12.2%;旅游行政主管机构与交通运输部相结合的国家有15个,占12.2%;巴基斯坦目前由国家旅游开发公司(PTDC)管理与经营全国旅游。如果把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设在中央政府(内阁)工业、商贸等经济部之内的国家与该机构与工业、商贸等经济部相结合的国家作为一种类型看待,则有35个国家,占28.4%。
世界各国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旅游行政管理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旅游行政管理模式的多样性主要受以下四个因素影响。
1、旅游服务的经贸性
旅游作为产业,其本质上是一个经济产业,属于服务贸易业。世界贸易组织(WTO)把国际贸易分为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两大类。服务贸易又划分为职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与相关的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与医疗相关的服务、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等12个种类。而在“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类中,包含4个分类:A.饭店与餐厅(含饮食)、B.旅行社和旅游经营服务、C.导游服务、D其他。
因此,欧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区的许多国家政府中把旅游业的管理纳入商务、产业、手工业等经贸管理部门之内或与之相结合,符合旅游业的经济属性,也与当代国际贸易的共同规则及惯例一致。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把旅游开发、管理、经营与纳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之中,并与其他服务贸易业和工业、农业发展相结合,便于旅游与相关产业、行业和部门的协调,最充分地实现旅游的经济功能。旅游经营管理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大多可以各国经济法(商法)中找到法律依据(如企业法、反垄断法、劳动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等),一般不需要专门制定旅游法规。外国许多大专院校中的休闲旅游专业大多设在工商管理学科之内。由此可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在经济或商务部付内或与商务部门合署,符合旅游经济本性和市场规律,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性发展的平台。由于旅游业是商贸经济中的一个下游行业和和依托性行业,“旅游部”或“国家旅游局”作为一个行政机构缺乏足够的权责,难以独立与其他行政主管机构平等协调,更无职权指挥其他行政主管机构服从自己的安排,所以即使设有独立的主管机构也往往在政府(内阁)中排在较后位、缺乏实质性的职权。如果旅游主管机构是政府(内阁)的商贸部或产业部的一个次级机构,由商贸部或产业部出面协调与旅游运行相关的部门,则会顺当一些。这是为什么大多数经济发达、市场机制规范和旅游产业成熟的国家这样设置的原由。俄罗斯旅游业虽在目前国民经济中不占重要地位,但近年来发展较快,成为新兴经济部门,1992年成立国家旅游总局,后与文化部合并组成文化与旅游部。普京就任总统后,1997年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通过《俄罗斯联邦旅游法》,并组建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后,国家旅游总局置于该部内。实行这种模式的问题是,在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如何发挥其文化功能、社会功能和环境效益功能?
2、旅游产业的重要性
一个国家旅游主管机构在中央政府中的设置方式与地位,与旅游业在该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地位直接相关,也与该国政府对旅游业的认识与重视程度有关。一般情况下,旅游业如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能成为支柱产业和外汇创收的重要渠道,旅游主管机构在中央政府中的地位就较高,设立旅游部或旅游与其他部合一,主管官员是内阁成员;反之,旅游主管机构的地位较低,往往设在其他部之下。
在单设旅游部的国家中,墨西哥是占世界旅游经济前十位的旅游大国,旅游产值占全国GDP的11.8%,占就业总人数的 10%、马来西亚旅游是国家第三大经济支柱,第二大外汇收入来源。旅游业是突尼斯的第一大外汇来源。旅游业是以色列赚取外汇的一个主要来源。旅游业是厄立特里亚唯一赚取外汇的服务行业。喀麦隆政府重视发展旅游业,设有旅游部并成立了以总理为主席的国家旅游理事会。安提瓜和巴布达旅游旅游收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旅游业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GDP总量的13.8%,从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6.7%。牙买加旅游产值占GDP比重为16.7%,占就业人口的23.5%。单设旅游部的国家绝大多数是第二产业不大发达、经济总量不大的发展中国家。
在旅游与相关部合为一体的国家中,旅游业大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西班牙的旅游业是重要支柱产业和创汇来源,旅游产值占GDP11%,直接、间接旅游就业占1/5左右。旅游业是马耳他主要外汇来源,旅游业收入占GDP的17.1%。旅游业是汤加经济的第二大产业,占 GDP的14%。旅游业是巴西外汇的主要收入,从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数的6%。旅游业是当前南非发展最快的行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
随着旅游业的产业地位的提升,旅游主管机构在这个国家政府中的地位也随之上升。印度1949年交通部下设旅游交通局,1966年政府成立印度旅游开发公司,兴建基础设施。1982年设立文化旅游部,1986—1991年成立全国旅游委员会和印度旅游财政公司。1993年后又提升为民航旅游部,现在又为文化旅游部。日本为了实施观光立国政策,正在酝酿把旅游主管机构从国土交通省综合政策局内的一个科室,提升为国土交通省内的“观光厅”。
3、旅游吸引物的特殊性
一个国家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该国的旅游资源特点有较大关系,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以自然生态资源为主和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主。有些国家的旅游资源主要依托生态旅游资源,最典型的是非洲一些国家,以奇特的自然风光和珍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著称,因此旅游管理部门与环境管理、生态旅游资源管理部门相结合,如南非、博茨瓦纳、布隆迪、刚果、肯尼亚、马拉维、斯威士兰和赞比亚等国;亚洲和欧洲有些国家的旅游资源主要依托丰厚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因此旅游管理与文化管理部门相结合,如意大利、印度、韩国、阿富汗、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国。
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把旅游开发、管理与自然或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资源优势、形成旅游特色,有利于妥善处理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协调旅游部门与环境资源部门的关系,形成发展旅游业的合力。
旅游与环境相结合的国家如,南非旅游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从业人员达120万人。旅游是肯尼亚支柱产业,旅游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旅游职工占全国职工总数的9.1%。博茨瓦纳旅游业是经济多元化战略的重点发展产业,为第二大外汇收入来源。
旅游与文化相结合的国家如,旅游与文化相结合的国家如,意大利以世界文化遗产为主要旅游吸引物,一直是世界名列前矛的旅游接待大国,旅游总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以上,旅游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数的15%左右,旅游外汇收入占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以上。印尼非油气行业中的第二大创汇行业。印度旅游外汇收入约占占出口贸易总额的6%,是国家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
实行这种模式的问题是,旅游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产业经济,而生态环境与文化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把生态资源与文化资源与的保护利用与市场化的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是一个难以两全的课题。实行这一模式还有另一个问题,现代旅游业的资源基础、产品类型和社会功能正在向纵深和横广方向拓展,单一的生态旅游或文化旅游产品不能适应现代旅游业态的新走势,实行这种管理模式时如何把本国传统、特色旅游与商务会展、休闲度假、康体娱乐旅游相结合,有待深入探索与实践。
4、旅游主体的移地性
旅游活动的本质是人的流动性,是市场主体——旅游者为了寻求异域体验而进行的跨地区、跨国界甚至跨洲界的流动。交通客运成为构成旅游活动的第一要素,交通客运业成为旅游产业的基础行业。因些亚、欧、非、美和大洋洲都有国家,特别是以吸引国外、洲外客源的国家,把旅游管理与交通管理(主要是民航)结合起来,或设立民航与旅游部,或把旅游管理机构设在交通运输部门之内,如日本、孟加拉、蒙古、希腊、克罗地亚、斐济、马尔代夫、马达加斯加、科摩罗等国。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把旅游与交通最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协调和解决旅游的第一要素,便于域外游客进得来、散得开、回得去。交通部与旅游部合二为一为顺畅接待大量入境游客提供了运输保证。
希腊全国人口1100万,多年来接待外国游客1400多万,2004年旅游外汇收入103.5亿美元,占当年出口贸易收入398.4亿美元的1/4以上,旅游从业占全国就业人口的6.4%。克罗提亚全国人口仅444万,2004年接待外国旅游人数为791.2万人,旅游外汇收入68.02亿美元,占同年出口总额的47.9%。马尔代夫全国人口仅29.9万,2006年接待60万入境游客,旅游业已超过渔业,成为第一大经济支柱,旅游收入对GDP贡献率多年保持在30%左右。巴哈马全国人口仅37.2万,年接待入境游客超过400万人次,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旅游收入20多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以上。斐济全国人口84万,2004年接待入境游客50.7万人次,旅游收入7.45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约20%,是斐济最大的外汇收入来源,全国约有4万人在旅游部门工作,占就业人数的15%。
实行政府旅游部门与交通部门合一的国家除日本外,大多是面积较小、本国人口较少的岛国,交通运输业的客源主要是入境游客。
5、国家政体的多样性
一个国家中央政府的组织形式对旅游管理模式也有很大的关系。纵观专设旅游部或国家旅游局的国家,其中央政府大多部门设置比较细、管理权力比较分散,如设有旅游部的缅甸设有31个部(仅能源部就设了2个)、菲律宾内阁成员有27名、新西兰内阁成员有31人、埃及内阁成员共 26名部长和4名国务部长、委内端拉有25个部、巴西设有23个部。不专设旅游部的国家,其政府机构设置大多是实行“大部制”,把相近或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合在一起,如美国政府为13个部、日本内阁设1府12省厅、德国为15个部、英国为18个部、澳大利亚为16个部、新加被为18个部、韩国为18个部。因些,在“大部制”的国家中,即使旅游业十分发达、十分重要(如上述国家),中央政府一般不会单设、也不可能单设旅游部或国家旅游局,旅游毕竟只是众多经济部门、服务行业中的一个分支。
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有些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在旅游管理体制上表现为中央政府的旅游主管机构在行业管理、建设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控制权,对地方旅游主管机构有直接的管辖职权;有些国家实行各种形式的地方分权制、尤其是联邦制,在旅游管理体制上表现为中央政府的旅游主管机构的职能主要是国家形象总体推广和国际宣传促销,而在行业管理和开发建设等方面主要由地方旅游主管机构行使管辖权,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和西班牙等国,中央政府的旅游管理机构也相对简约。
由此,各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形成、变迁是多种因素的综合:自然环境、历史沿革、人文传承、国家政体、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等。一句话,取决于国情,也取决于政府高层对旅游业的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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