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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可以发布旅游警告?

来源:搜狐博客 作者:王健民 时间:2008-02-26 点击:

  旅游局(旅游协会)是否可以发布旅游警告?答案非常明确:不可以!

  旅游警告的发布是一件非常复杂、非常棘手的事情,绝不是普通的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小官吏想象地一般简单。我们从近些年全世界发布旅游警告的一些事例当中就会看到,旅游警告发布不妥,往往就会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引发国与国之间的争端。

  我们应该还不至于那么健忘,还应能记起来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到北京、香港、多伦多的旅游警告后,引起的这几个地方的政府、当地企业与民众的强烈不满。而这类因“旅游警告”引发的不满,在世界上并不罕见。比如,2005年10 月,巴黎的暴乱刚刚进入第九天,美国就已经发出了旅游警告,吁请公民避免到巴黎市郊。这个旅游警告发出,马上就引来了法国外交部的强烈不满。法国外交部认为美国政府和媒体对骚乱事件做了过分渲染,其外交部发言人马太直言道:“我不认为在巴黎的外国旅客会在任何方面受到这个事件的威胁。”

  另外一个例子来自泰国。2003年5月,美国政府的一名高级官员在接受《悉尼先驱晨报》采访时说,涉嫌参与去年巴厘岛爆炸事件的恐怖组织可能策划近期对泰国南部和柬埔寨的旅游景点发动袭击。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因此发布了针对泰国的旅游警告或旅游忠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发布的旅游忠告称,在沙特发生自杀性炸弹袭击后,有消息显示武装分子还将对西方人发动袭击,告诫游客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时一定要“特别小心”。对此,泰国政府立刻进行了反驳。他们认为这项忠告没有根据,泰国并不是伊斯兰极端分子的袭击目标。泰国总理他信带着嘲笑的语气反驳说:“澳大利亚自己也是伊斯兰武装分子的袭击目标,我将警告泰国人在澳大利亚时旅游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这个国家就是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他们应该只到那些安全的城市和景点。”

  由此不难看出,发布旅游警告决非儿戏。

  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警告问题也曾多次在文件中提及,强调不能将旅游警告滥用。 1999年10月1日在智利圣地亚哥举行的世界旅游组织第十三次大会通过的《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当中,对此问题就有过明确的表述:“一国政府在发布(旅游警告)信息时,应避免以不公正或夸大其辞的方式影响相关国家的旅游业和本国旅游业者的利益。旅行警告的内容应当事先与相关国家政府和有关的专业人员商讨。”

  针对何事何地发布旅游警告,国际上都是有严格把握的,绝非可以随意拍脑袋。正因为事关重大,在联合国体系当中有资格发布旅游警告的,只有世界卫生组织一家。而似乎与旅游关联最为密切的“世界旅游组织”,是没有资格、不能够发布这类警告的。在中国之外的国家,政府对旅游警告的发布权限规定也几乎完全一致:全部将其归并在各国的外交部权力当中。比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等,无一例外。

  旅游警告是多么重大的一件事,以下事例也可以给我们以教诲:

  在了解到旅游警告的后遗症后,许多国家对旅游警告的措辞也已经非常讲究。 2006年4月25日和26日,埃及西奈半岛连环爆炸发生后,英国外交部发布的旅游忠告是:“埃及存在很大的恐怖主义威胁。恐怖袭击可能发生在任何场合,并以平民为目标,包括外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我们仔细揣摩这则旅游警告就会发现,它虽然强调了恐怖主义带来的安全隐患,但是其中却没有了类似以往的“忠告国民不要前往”的字样。

  至此,我们在了解了以上关于旅游警告的状况和知识之后,再来认识中国旅游协会要求中国的旅游者全体来抵制巴黎老佛爷之事,就自会有一个明晰的答案得出来。

  这次的中国旅游协会警告中国所有的旅游者不要到巴黎老佛爷,显然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

  世界上除中国之外,还没有哪个国家的旅游局(旅游协会)会发布旅游警告呢,因为那些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很清楚,游客只要踏出国门,就势必与国家利益相联,就有国与国关系问题浸入,因而发生问题理应由外交部门来表态、来处理。这个通行的国际惯例,在现实期思想混乱、政府部门利益争来夺去的中国,怎么竟也会模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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