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照夜追月”对丝绸之路旅游发表了很好意见。
丝绸之路旅游区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离开了交通、文化文物部门就成了空中楼阁、无本之本。目前正在制订中的丝绸之路旅游规划,必须与交通、文化文物部门协调、合作,上升为部际合作项目才有实际意义。靠国家旅游局一家是无法编制出一个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有可行性的规划的。
丝绸之路旅游区域合作有两个层面,一是国际层面,二是省(区)际层面。
据新华网2008-2-21报道,来自19个欧亚国家的交通部长和高级官员19日一致同意,今后数年将投入430亿美元,激活古丝绸之路和其他一些古老的欧亚大陆通道。包括俄罗斯、伊朗、土耳其、中国在内的19国交通部长和高级官员19日在瑞士日内瓦签署意向书,决定通过230个工程项目,在2014年前改善古丝绸之路等欧亚大陆的公路、铁路、港口、入关等软硬件条件,使两千年前的丝绸之路重现辉煌。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主持下,文化文物部门已开过多次丝绸之路国际会议。
在目前国际条件下,丝绸之路旅游的国际协作只能由相关国家政府层面的协调机构承担,如在上海组织内,而不可能由非政府组织来实现。
国内丝绸之路旅游区域的省(区)际合作,在目前阶段,主要靠政府层面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即使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也有服务性的管理职能。像丝绸之路旅游这种跨省区的线型旅游产品,在区域旅游协作中面临的众多复杂问题,在目前条件不主要靠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国内国内丝绸之路旅游区域协作,将由三个层次组成:
一、政府主管部门的合作;
二、旅游行业组织的协作;
旅游企业、包括跨区域的旅游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的运作。丝绸之路旅游产品的经营,只能由市场性的企业去操作。企业经营、合作是丝绸之路旅游区域合作的主体与基础。
数年前,我曾在吐鲁番举行的丝绸之路旅游论坛上发表过一篇论文《新世纪呼唤丝路之旅新模式》,现重新发在网上,与网友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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